法治新闻(银川)记者从银川工商局获悉,协调处理实木门缺陷引起的消费合同纠纷,最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为消费者恢复1.6损失1万元。
今年3月底,住在银川的消费者张先生在长城
装饰材料市场对一扇实木门持乐观态度。当时订购了3套卧室实木门和2套卫生间实木门,按照商家要求预付了5套实木门总价80%的货款1.6元。4月中旬,当商家通知张先生,订购5套木门到达现场检查时,张先生发现商家生产的实木门内盖有很多缺陷,不同于以前看到的样品,所以拒绝收货,但经营者拒绝退货,理由是商品质量本身没有问题,木门是定制商品,双方引起了争议。在接受了张先生的投诉后,对此进行了调查,并检查了张先生以前看到的样品和实际收到的木门。
最终,在生资工商所的调解下,经营者同意消费者的退货要求,并现场退还消费者预付货款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