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许多企业免费发放优惠券的做法,省商务部周一明确表示,无论企业使用何种促销方式,都必须确保不超过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措施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措施两条红线。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金融危机的特殊情况下,免费发放优惠券是商家参与推动市场、扩大国内需求的新尝试。但商家在发放优惠券时,应杜绝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缺乏安全管理措施和违反商业道德。
负责人提出了商家发放消费券必须遵循的四不原则:一是不越过红线,即不得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促销宣传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于理解,不得使用含糊、易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图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在开展促销活动后的明确期限内改变促销内容。第二,不含糊其辞,依法注明促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日期,特别是明确限制条件,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使用权,限制条件不得太苛刻。第三,不搞虚假促销,不得使用虚假的原价折扣或误解价格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得先提价后降价,更不得以促销的名义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使用权,限制条件不得太苛刻。第三,不得使虚假促销前后达成合法有序的原则。第四,不得使消费者在促销前后达成合法有序的原则前后,不得不得欺骗或者购买商品。